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解读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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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

近日,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为便于准确理解,现就《实施意见》有关内容作出如下解读。

一、《实施意见》的制定背景

近年来,大竹县个体经济发展迅速,成为繁荣地方经济、解决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经统计,目前全县现有个体工商户2.79万户,其中部分个体工商户经过多年发展,已经成长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大户,对后续发展动力、融资贷款和发展空间等提出更高的需求。大力鼓励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向现代企业转型,有利于提升个体经济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有效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力支持、鼓励和引导我县个体工商户向现代企业转型(以下简称“个转企”),促进经济结构优化,激发新发展动力,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该《实施意见》主要包含四个方面,重点突出了“四个明确”:

(一)明确工作目标。新增培育库中个体工商户常态保持不低于400户,对入库个体工商户实行跟踪服务,动态管理。通过优化审批服务,强化政策支持,积极引导扶持重点对象提档升级,力争每年帮扶培育库中50%以上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二)明确推进“个转企”工作的主要对象。重点支持有一定实力的、法律法规要求应具备企业组织形式的。新增根据自身实际及发展需求,有转型升级为企业意愿的个体工商户,市场主体具备登记为企业条件的引导登记为企业。

(三)明确“个转企”工作的政策扶持和责任单位。按照省、市、县现有的政策措施,围绕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密切相关的内容,明确了促进商事登记便利化、开设“绿色通道”服务、降低税费负担、实施财政支持、加强金融扶持等。为确保政策措施执行落实到位,明确各有关单位职责分工。

(四)明确“个转企”工作要求。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健全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加快建设高成长企业库,推动“个转企”、“小升规”,促进企业上规模。二是加强措施,明确目标。建立县“个转企”培育库,制定入库标准,明确各单位在推进“个转企”工作中,要主动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并要落实责任分工,制定落实配套措施及办事指引,为转型企业提供服务保障。三是加强宣传,注重引导。明确各乡镇(街道)和各单位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重点宣传解读“个转企”优惠政策,帮助个体工商户充分认识“个转企”的意义坚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信心和意愿。四是加强督导,逗硬考核。将“个转企”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工作的安排布置和成果进行跟踪督导。

三、《实施意见》的特点

(一)目标明确,对象清楚。建立“个转企”培育库,库中个体工商户每年保持不低于400户,力争每年帮扶培育库中50%以上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主要对象是现有年产值或销售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工业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或雇工人数达到10人以上的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如交通与运输产业(仓储)、汽车修理、文化体育、中间服务;批发业年营业收入超1000万元,零售业超200万元,住宿、餐饮业超100万元的批零住餐行业。

(二)思路明晰,机制健全。成立“个转企”工作专班,由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任组长,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具体承办日常工作事务。

(三)政策扶持,加强宣传。对首次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连续经营一年(包括一年)以上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给予0.5万元奖励(不重复享受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意见优惠政策),首次转型为公司制企业成立之日起连续经营一年(包括一年)以上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给予1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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