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镇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清河镇
发布日期: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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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是: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的部门。

  (二)2021年重点工作

  根据上级党委、政府2021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坚持上级党委、政府决策,坚持依法科学理财,全面完成财政收支预算目标,严格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坚持统筹兼顾,乡村“颜值”持续提升;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增强民生福祉;坚持发展为主,推动镇域经济赶超发展、稳步推进以农家乐和生态种植,重点发展柑橘、白茶、青脆李为主的特色农业,形成“古镇 田园”、“古镇 采摘”等“古镇 ”的特色项目;坚持作风建设,以实干赢得民心,扎实开展“12340”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积极做好“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坚持全力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属行政单位,下属行政单位7个,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收支总预算17115506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收入预算1711550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115506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支出预算1711550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50002 元 ,占31.2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4296元,占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8063元,占10.51%;卫生健康支出664747元,占3.88%,节能环保支出460000元,2.69%,城乡社区支出970796元,占5.62%;农林水支出6737518元,占39.36%;交通运输支出293326元,占1.71%;住房保障支出496758元,占2.9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115506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464307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64307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50002 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429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8063元;卫生健康支出664747元,节能环保支出46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970796元,;农林水支出6737518元;交通运输支出293326元;住房保障支出496758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115506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464307元。主要包括:行政运行、事业运行、解决合并乡镇经费补助、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50002 元 ,占31.2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4296元,占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8063元,占10.51%;卫生健康支出664747元,占3.88%,节能环保支出460000元,2.69%,城乡社区支出970796元,占5.62%;农林水支出6737518元,占39.36%;交通运输支出293326元,占1.71%;住房保障支出496758元,占2.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292708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 279800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 229529元,主要用于:镇政府的各项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 300756元,主要用于: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 75000元,主要用于:镇政府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1年预算数为30000元,主要用于:镇纪检监察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1年预算数为26359元,主要用于:镇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 84200元,主要用于:镇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 31650元,主要用于:镇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1年预算数为 244296元,主要用于:财政工作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 100000元,主要用于:清河古镇维护。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 688000元,主要用于:镇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1年预算数为662343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345000元,主要用于:用于协议员工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1年预算数为79920元,主要用于:用于牺牲人员家属的定期抚恤金。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2800元,主要用于:用于低保协议员工资支出。

  17.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258588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5204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 188957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6516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节能环保(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0000元,主要用于: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治理、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2.节能环保(类)染防治(款)水体(项):2021年预算数为 150000元,主要用于:水体质量检测与河流清污。

  23.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解决合并乡镇经费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250000元,主要用于:合并乡镇垃圾清运经费。

  2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 160000元,主要用于:居委会人员工资及基本公共服务费。

  2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1年预算数为810796元,主要用于: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

  26.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 163013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7.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021年预算数为8500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经费。

  28.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 11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经费。

  29.农林水(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 150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经费。

  30.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49700元,主要用于:村干部脱贫攻坚绩效考核、社保、医保、体检费补助、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等。

  31.农林水(类)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 4004988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及村民小组长工资、村民委员会、监理会公用经费及一次性退职费。

  32.农林水(类)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 34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即运维资金(维修道路、错车道、堡坎、标牌指示等)。

  33.农林水(类)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3200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安全劝导员补助。

  34.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253326元,主要用于:全镇公路维修、养护等支出。

  35.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0000元,主要用于:客车客渡船签单员补助,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

  3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96758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422235 元,其中:人员经费11558393 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863842 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竹县清河镇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0000 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2021年我单位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21.5%。

  2021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2020年预算减少40000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100213 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70496 元,增长17.80%。主要原因是:乡镇合并。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96000元,主要用于清河古镇维护、柳城河西与东柳河环保、计算机、打印机、场镇污水管网维护、省级文物千佛岩保护。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1年清河镇部门预算表(附件包含以下附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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