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十条措施的通知》解读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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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十条措施》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今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压力超预期影响,市场主体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压力。中央、省、市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受疫情严重冲击的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帮扶,千方百计稳市场主体、稳就业保民生。为贯彻国家、省、市关于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现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可享快享”,故出台相关纾困解难措施。

二、制定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

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22〕12号)

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改财金〔2022〕115号)

5.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十条措施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2〕43号)

依据上述文件,再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本文件。

三、主要内容

文件共分十条措施,具体为21条,十条措施分别为:全面执行税费减免缓退政策、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延缓缴纳保险费用、给予稳岗就业支持、给予技能培训支持、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强力刺激市场消费、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政策落实督查激励。

文件主要从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减负和激励发展两方面发力,助力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

其中明确了一系列“减负”举措,包括全面执行税费减免缓退政策、延缓缴纳保险费用、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等,中小微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和职工医保基金,最长不超过3个月;行政事业单位收取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排污、卫生、检验检测费用等,按80%比例收取;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赁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产从事生产经营,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取2个月房租。

支持企业生产经营,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时结清拖欠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账款;给予企业稳岗就业支持,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用人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至0.6%;对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全市平均失业率的给予稳岗返还,返还比例从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最高提至90%;支持技能培训,对自主开展培训的企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级别给予企业相应补贴。

此外,提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要求金融机构通过提供中长期贷款、降低利率、展期或续贷等方式支持受困企业;指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一对一”开展融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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