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粮油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确保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25〕36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总结和2026年中央财政项目任务需求的函》(S〔2025〕—996号)文件,按照省农业农村厅“优化实施方式,提前谋划启动”项目实施要求,拟在全县范围公开遴选承接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内容
支持我县水稻、玉米、小麦、油菜等作物生产中耕、种、防、收、烘干等全环节托管服务或关键、薄弱环节托管服务。
(二)目标任务
1.大竹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为提前谋划启动,暂以县农业农村局申报省农业农村厅2026年项目需求面积3.2万亩为准。
2.大竹县2024年至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见项目实施方案)。
(三)实施时间
2026年2月-2026年12月。
(四)资金安排
1.分配和美乡村建设任务村项目资金不低于25%,其他实施区目资金不高于75%。
2.服务小农户(我县户均承包地面积为4.68亩,原则上种植面积不超过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即47亩)的补助资金和面积占比不低于60%。
3.单季作物亩均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40%。
4.为防止“政策垒大户”,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性经营主体,补助资金上限为10万元;开展服务作业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享受补助资金上限为80万元。
(五)补助标准
项目托管服务各环节补助标准按照综合系数核算,耕、种(或育秧)、防、收(或烘干)各环节系数占比为0.35、0.26、013、0.26。
1.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购置设施装备、安装作业监测终端、建设信息化平台、列支工作经费和培训经费、发放普惠性补贴等非服务性环节。
2.不得将服务主体为自身和与自身相关联的经营主体提供作业服务纳入补助范围。
3.两家及以上服务主体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
4.不得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
5.其他不符合项目任务补助资金使用方向要求的情形。
二、遴选要求
2026年度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统一采取专家综合评分遴选方式确定承担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杜绝“撒胡椒面”、搞平均分配,重点支持省、市、县重点服务组织和有服务能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企业等服务组织承担项目。优先支持安装农机监测传感器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任务。选择单环节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3个。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为我县种植水稻、玉米、小麦、油菜等作物的小农户提供关键环节服务或全程托管服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企业等服务主体。
(二)申报条件
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涵盖农机服务或农技服务或农业植保、加工等相关服务内容。
2.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3.拥有与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能在约定期限内为实施区域内农户提供农业生产关键环节托管服务
4.具备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生产作业管理制度,账务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
5.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6.能够自觉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7.未发生重大作业纠纷和作业安全事故。
(三)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实施的社会化服务组织需提交以下资料:
1.大竹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
2.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征信报告一份、服务组织成员名单复印件一份。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4.服务组织拥有农机具信息统计表,农机具来源证明材料:属牌证机械的提交手续合格的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机具照片),并提供购置合同、发票或租赁合同。
5.服务组织作业人员基础信息表,并提供聘用(用工)合同(协议)。
6.组织标牌、办公场所、重点农机具存放场所照片。
7.财务管理制度和生产作业管理制度。
8.针对申报服务内容的作业方案。
9.证明申报组织服务能力的其他资料。如:已从事过类似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合同、结算单等。
(四)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经乡镇(街道)推荐并向大竹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大竹县农业农村局初审合格后,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进行综合评分遴选。拟确定的服务组织将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如无异议则确认公示结果。
四、公告时间
2026年2月24日09:00—2026年3月24日17:00。
五、报名时间
2026年2月24日09:00—2026年3月24日17:00。
六、报名地点
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518 办公室(大竹县白塔街道凤竹路 157 号)。
七、遴选时间
遴选工作将于北京时间2026年3月25日上午9时在大竹县农业农村局512室(大竹县白塔街道凤竹路157号)准时进行。
八、结果公示
通过遴选的服务主体名单,将在政府门户网站、党政网、公示栏张贴进行公示,无异议后,遴选出的主体将确定为大竹县2026年度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
九、电话咨询联系人
联系人:匡维英;联系电话:0818-6221824。
附件:1.大竹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
2.大竹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业人员基础信息表
3.大竹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拥有农机具信息统计表
4.大竹县2026年度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能力综合评分办法
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24日
大竹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6年度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附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