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3〕10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管理规程>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4〕2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四川省大竹县大堰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评估结果在大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有异议的,请将《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5)书面反馈到大竹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818-5296011。
附件:1.四川省大竹县大堰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评估结果
2.参数表
3.评估报告摘要
4.评估机构承诺书
5.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大竹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