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石子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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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基本职能: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推动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协调发展,执行本级党代会人代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着力抓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拒腐防变能力;

  2、全力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做好资金保障,推动异地搬迁和危房改造等民生实事实施。继续推进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推进“四项基金”有效运行,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

  3、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加大“五治"工程治理力度,强化水环境监管,支持生态建设和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

  4、努力做好安全工作,无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5、抓好信访和维稳工作,信访稳定工作实现“三零”目标;

  6、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产增收;持续加大民生投入,足额筹措民生实事资金,支持教育、养老、医药卫生等方面社会事业发展。

  7、强化财政管理监督。加快法治财政建设,强化财政基础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石子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石子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石子镇2018年收支总预算950.5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石子镇2018年收入预算950.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0.5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石子镇2018年支出预算95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3.09万元,占69.76%;项目支出287.41万元,占30.2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石子镇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50.50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0.5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7.5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9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7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00万元,农林水支出366.4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9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石子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0.5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80.88万元。主要是2017年村社干部换届后一次性退职费支出增加、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增加、调资后工资福利的支出增加、专项业务费的增加及住房公积金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7.54万元,占31.3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03万元,占0.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94万元,占20.6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71万元,占1.65%;城乡社区支出28.00万元,占2.95%;农林水支出366.43万元,占38.55%;交通运输支出9.92万元,占1.04%;住房保障支出 27.93万元,占2.9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49.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7.5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生活补助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18年预算数为3.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统计事务支出(第三次农业普查)。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3.7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工作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4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工作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50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团体正常运转、妇联工作的日常公用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13万元,主要用于:党组织及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8年预算数为9.03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工作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6.55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2.0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相关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7.75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8年预算数为6.71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户供养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91.61万元,主要用于:石子镇五保人员的生活补助及敬老院人员工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3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信息员补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18年预算数为15.71万元,主要用于:镇计划生育机构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00万元,主要用于:居委会办公经费及群众专项服务经费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8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石子镇五治工作经费及环保河长治理经费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事业(项):2018年预算数为77.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50万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人员经费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9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巡山人员经费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0.8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经费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235.19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及村民小组长工资、村民委员会公用经费及一次性退职费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即运维资金(维修道路、错车道、堡坎、标牌指示等)支出。

  2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支出(款)公路养护(项):2018年预算数为8.0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乡道公路养护支出。

  2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支出(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92万元,主要用于:客车、客渡船签单员补助支出。

  2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7.93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3.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4.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8.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87.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公共服务经费、第三次农业普查乡级经费、村级代理会计核算经费、妇联工作经费、党员培训教育经费、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城乡低保信息员补助资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环境保护专项经费(其中:水环境生态补偿经费10万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和生活补助、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离任干部一次性退职费、农村运维资金、乡道养护资金、客车、客渡船签单员补助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石子镇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14.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无。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下降0.27%。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各项检查等执行公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的工作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石子镇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8.1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2.39万元,下降15.9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石子镇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9.6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桌椅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石子镇人民政府未存在国有占有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石子镇项目支出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7.41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大竹县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石子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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