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张家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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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张家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基本职能:张家镇人民政府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张家镇人民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拒腐防变能力;二是抓好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用好、用活村级一事一议、运维补助资金。三是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做好脱贫攻坚资金保障,继续推进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推进“四项基金”有效运行,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四是促进民生社会事业发展。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支持教育、养老、医药卫生等方面社会事业发展。五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继续深化税制改革,加快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六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全面编制政府债务收支预算,强化债务风险防控,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规范转型,加快推进存量债务置换,做好政府债券管理工作。七是推进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系统党的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张家镇人民政府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一级预算。下设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张家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张家镇人民政府2018年收支总预算 425.5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张家镇人民政府2018年收入预算425.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5.5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张家镇人民政府2018年支出预算425.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36万元,占34.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37万元,占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02万元,占19.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7万元,占1.9%;城乡社区支出25.00万元,占5.9%;农林水支出139.19万元,占32.7%;交通运输支出2.62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出13.68万元,占3.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张家镇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5.51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7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5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5.5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收入147.3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收入8.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81.0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8.27万元、城乡社区收入25.00万元、农林水收入139.19万元、交通运输收入2.62万元、住房保障收入13.6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张家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5.5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75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调资后工资福利的支出增加、专项业务费的增加及住房公积金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收入147.36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收入8.37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81.02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8.27万元。

  5、城乡社区收入25.00万元。

  6、农林水收入139.19万元。

  7、交通运输收入2.62万元。

  8、住房保障收入13.6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20.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18年预算数为1.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经济普查经费。

  3.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6.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财政所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村级代理办公经费。

  5.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5万元,主要用于妇联、共青团工作经费。

  6.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党员培训教育经费。

  7. 文化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8年预算数为8.3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宣传文化中心工作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2.8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的缴纳。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7.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年终绩效考核资金。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7.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单位部分。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8年预算数为3.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死亡抚恤资金。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户供养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8.93万元,主要用于张家镇敬老院集中五保以及散养五保生活保障资金。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48万元,主要用于张家镇低保信息录入办公经费。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18年预算数为8.2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0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以及社区办公费。

  1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8年预算数为17.00万元,主要用于张家镇环境保护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水环境治理、垃圾整治等。

  17.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事业(项):2018年预算数为29.9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8.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15万元,主要用于张家镇畜牧站畜牧工作经费。

  19.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60万元,主要用于张家镇护林人员工作经费。

  20.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0.17万元,主要用于张家镇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经费、贫困村以及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等。

  21.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委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82.31万元,主要用于张家镇村干部基本报酬、办公费以及正常离任村、社区干部一次性退职费。

  22.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6.00万元,主要用于各村基本运行维护费。

  23.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18年预算数为1.90万元,主要用于乡道养护资金。

  24.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72万元,主要用于客车、客渡船签单员补助。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3.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6.5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3.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2.7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39.02万元,主要包括: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农业普查相关经费、妇联工作经费、基本公共服务经费、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环境保护专项经费、城乡低保信息员补助资金、党员培训教育经费、村级代理会计核算经费、农村运维资金、客车、客渡船签单员补助、正常离任村、社区干部一次性退职费、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乡道养护资金。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张家镇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

  (一)张家镇人民政府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减少0.77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开展合作交流接待、招商引资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按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县要求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接待规模。   

  (三)张家镇人民政府2018年无公务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张家镇人民政府2018年无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张家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2.7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6.11万元,降低23.3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张家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张家镇人民政府2018年未占有国有资产。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张家镇人民政府项目支出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9.02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在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在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反映政府在交通运输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大竹县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张家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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